读·新闻

读·新闻

业成在久 至善至美

三江侗族自治县欧宝锰业有限公司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公司新闻2025.05.23

三江侗族自治县欧宝锰业有限公司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三江侗族自治县欧宝锰业有限公司地块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三江侗族自治县程村乡头坪村头坪屯,占地面积41255.86m2(约61.9亩),地块正门坐标北纬25°4652.56″,东经109°3257.29″。地块在2007年之前为荒地;2007年,三江侗族自治县欧宝锰业有限公司成立,从事电解金属锰的生产;2011年,欧宝锰业停产,地块闲置。根据三江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发布的《三江侗族自治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2018-2023年)》中,该地块未来使用用途为工业用地(第二类用地)。

在企业地块调查中,查明项目地块历史上可能存在锰、镍、铬、砷等重金属污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的“对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检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要求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20208柳州市生态环境局委托北京伦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该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

北京伦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组织人员形成项目组,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等技术文件要求,通过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的第一阶段污染识别和现场采样、检测分析等第二阶段现场采样分析工作对本地块进行了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编制完成《三江侗族自治县欧宝锰业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2020125日,柳州市生态环境局针对《三江侗族自治县欧宝锰业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组织了函件审核,并出具了专家函审意见。北京伦至环境有限公司根据专家意见对报告进行了认真修改和完善。现对地块基本信息及调查情况进行公示。

1、调查结论

一、地块污染识别结论

根据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了解到的地块信息,明确调查地块使用历史,该地块建厂前为2007年,三江侗族自治县欧宝锰业有限公司在地块内成立,从事电解金属锰的生产和销售,生产规模为3万吨每年。2011年,欧宝锰业停产,地块闲置

经第一阶段污染识别确定,三江侗族自治县欧宝锰业有限公司地块高风险区域包括液氨库、制粉车间、制液车间、电解车间、压滤车间、合格滤池、废水池、硫酸库、矿场、渣场、废水收集池、雨水池、循环池、阳极池,潜在污染物包括pH、重金属、有机污染物、总石油烃等。

二、地块初步调查结论

在第二阶段地块环境调查的初步采样工作中布设了11个土壤点位,地块外布设2个对照点,采集2组对照点土壤样品。通过现场钻探、采样,合计送检了60组土壤样品(含6组平行样、2组对照样)土壤样品检测结果显示,所有土壤样品中重金属铜、镍、铅、镉、砷、汞、锰、钴均有不同程度的检出,但并未出现超筛选值的情况;有机物除了部分样品石油烃(C10-C40检出但未超筛选值。

地块设置3地下水监测井,采集4组地下水样(包括1组平行样),结果对比《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类水质标准,发现3口地下水均存在不同程度的超标现象,超标指标主要有氨氮、硝酸盐、硫酸盐、锰、硒等。主要原因是地块内涉及等工段以及污水处理设施存在污水渗漏导致造成地下水体的污染。综上,地块内的地下水超出功能区划要求,初步判断地块生产活动已经对地下水产生污染。

此外,对现场遗留的固体废物进行采样,经检测初步判断其为类工业固体废物,在后期地块开发利用时,建议委托有相关资质单位进行单独收集、处理。

综上,确定该地块地下水存在污染,地下水污染物主要有氨氮、硝酸盐、硫酸盐、锰、硒等,属于污染地块。本次调查结果显示该地块存在潜在人体健康风险和环境风险,需开展下一步的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2、建议

基于本次调查结果,考虑地块内土壤虽然未超过相应筛选值,但部分重金属含量较高,且地下水存在污染现象。因此,为了满足相关管理要求,建议:

1)地块责任单位应对地块落实必在的环境管理和有效保护措施,避免地块受到扰动或污染。具体保护措施包括设立明显标示或围蔽,禁止任何单位和人员开挖、取土及倾倒污染物等扰动或污染地块的行为。

2)地块内的建构筑物和生产装置均未拆除。建议在拆除前制定包括应急措施在内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报县级生态环境、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备案并实施保证拆除过程不会造成二次污染。若拆除过程对土壤造成二次污染,建议后期对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重新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工作。

3本次初步调查完成后,地块责任单位需在调查地块内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以进一步确定地块内污染物水平和污染范围。建议详细调查阶段重点关注pH、硒、锰、氨氮、硫酸盐、硝酸盐等4污染物

对本次调查地块,市生态环境部门应当书面通知土地使用权人,督促其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将相关报告上传污染地块信息系统,并向社会公开。

3 联系方式

业主单位:柳州市生态环境局

系人:黄工

联系方式:13977239881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柳州市高新南路16

调查单位:北京伦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库工

联系方式:18792751780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超前路37号院162B0256

4.公众意见提出方式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对本项目有生态环境相关意见的,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反馈

回到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