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新闻
业成在久 至善至美
2019年9月,受柳州市生态环境局委托,北京伦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原柳州长安锌品有限责任公司未出让地块风险管控与治理修复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及《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第42号令)中相关规定对方案相关内容进行公示。
原柳州长安锌品有限责任公司未出让地块,位于柳州市融安县长安红卫路99号,紧邻融江,坐标位于109°39′51″东,25°20′36″北,该地块为原柳州长安锌品有限责任公司的一部分,包括4个子地块,总面积44088.7m2(约66.2亩)。其中,有一部分延伸至融江岸边,延伸部分已建住宅、道路和水塔。柳州长安锌品有限责任公司地块,在1974年以前没有用于其他工业用途的记载和相关污染记载;1974年至1994年期间,该地块为柳州氮肥厂;1994年至2012年,该地块为柳州地区化工冶炼厂(于2002年改制为柳州长安锌品有限责任公司),年产3.5万吨硫酸(2条生产线)及17000吨电解锌;2012年,柳州长安锌品厂宣布破产,为偿还债务将土地转让给广西璞中投资有限公司,后于2015年12月由融安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进行收储后通过招拍挂的方式对该块土地重新规划挂牌,成功转让66842.97m2(约合100.27亩)土地用于融安县扶贫生态移民搬迁工程项目——长锌老乡家园项目,仍剩余部分土地尚未出让。根据地块未来利用规划,该地块将用于道路和居住用地建设,其土地使用性质自工业用地变更为居住用地和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根据详细调查报告,确定该未出让地块为污染地块,场地内土壤中铜、锌、铅、镉、镍、砷、汞、锑8种重金属超过第一类用地筛选值,且锑、铅、镉、砷、汞超过第一类用地管制值,其风险不可接受。对比《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值,总硬度、硫酸盐、氟化物、氨氮、锰、铁、镍、锌、锑、铅、镉、砷均存在不同程度的超标。
根据风险评估报告,确定在第一类用地方式下土壤中砷、铜、铅、镉、锌、汞、镍、锑8种污染物超过了可接受的风险水平。在不考虑饮用的情景、第二类用地方式(生态绿地与停车场)下,场地地下水中污染物对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但调查的地下水中总硬度、硫酸盐、氟化物、氨氮、锰、铁、镍、锌、锑、镉、砷均存在不同程度的超标,且土壤中镉、砷、汞、铅、锌存在浸出风险,综合考虑对下层地下水和融江地表水的保护,兼顾后期场地所在区域的水功能区划要求、地下水修复治理难度,对场地内地下水开展一定的修复治理。
(1)修复目标
根据前期调查和风险评估结果,需对地块范围内受污染的土壤、地下水及废水(基坑降水)分别开展治理工作。
其中,土壤中的特征污染物包括砷、铜、铅、镉、锌、汞、锑和镍,修复目标值和风险管控目标值如下表3.1-1所示,其中土壤风险管控目标值为修复后土壤按照《固体废物 浸出毒性浸出方法 水平振荡法》(HJ 557-2010)的重金属水浸浓度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标准值。
地下水及现场废水(基坑降水为主)中的特征污染物包括pH值、硫酸盐、氟化物、氨氮、锰、铁、镍、锌、锑、镉、砷。地下水修复目标值如下表3.1-2所示,主要参考《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V类标准值。现场废水(基坑降水为主)的修复目标值如下表3.1-3所示,主要参考《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
(2)修复范围
根据前期调查和风险评估的结果,结合不同用地方式下的修复目标值,需修复的土壤面积为29028.46 m2,修复土方量108646.5 m3。其中,规划为第一类用地区域(A1区+C区)需修复的面积为17461.12 m2,修复土方量为66773.34 m3;第二类用地区域(A2区+B区)需修复的面积11567.34 m2,修复土方量为41873.16 m3。
同时,针对土壤污染区域范围内的地下水采取风险防控,主要是在原生产区域,面积约为32447 m2。
(3)修复模式与建议
根据本场地的污染特征,结合项目自身的各种影响因素,从技术、条件、成本效益等方面对可供选择的修复技术进行了评估和论证,建议采用标高118.5m以上污染土壤原地异位固化稳定化+阻隔填埋的组合技术,标高118.5m以下污染土壤则采用原位微生物技术进行风险管控,地下水治理采用抽出处理+原位微生物+长期监测自然衰减技术。
方案编制单位:北京伦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章
联系方式:13307726568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超前路37号院16楼2层B0256
自公示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公众对本项目有生态环境相关意见的,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