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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北省磁县承先焦化有限公司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的公示
公司新闻2022.11.11

关于《河北省磁县承先焦化有限公司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的公示

 

一、项目概况

河北省磁县承先焦化有限公司地块,位于河北省邯郸市磁县观台镇观台三街村委会北1500米,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14.111849°、北纬:36.302435°,地块占地面积133132m2(约199.70亩)。地块地块东侧为洗煤厂,南侧为洗煤厂,西侧为焦化厂、铸造厂、洗煤厂,北侧为发电厂。调查地块1997年之前为荒地;1997-2015年为河北省磁县承先焦化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冶金焦生产,副产品为焦炉煤气(干)、焦油、硫膏、硫铵、粗苯等;主要生产工序包括洗煤工序、备煤工序、炼焦工序、煤气净化工序等。2015年停产闲置、厂区主要生产设备及构建筑物陆续拆除。截止20222月现场踏勘时,地块内原辅材料均已清空,生产设施均已拆除,炼焦区、化产区等构建筑物已拆除,污水处理站、煤泥沉淀池、配煤楼、煤棚、熄焦塔、储焦仓、烟囱、办公楼、宿舍等构建筑物未拆除;炼焦区及煤气净化区的地面硬化层破损,且留有拆除阶段剩余的建筑垃圾;煤气净化区生产设施、构建筑物拆除后,曾用建筑垃圾、煤渣、焦渣等进行回填、平整;污水处理站西侧空地为墓地,该区域自建厂开始未利用过、未进行过工业生产

二、调查结论

20222月,经公开招投标,我公司北京伦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中标了该调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2022616-78日进行了土壤采样工作,并由第三方检测单位河北碧蓝环境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检测。我单位针对检测结果进行了深入分析,最终编制完成了《河北省磁县承先焦化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目前调查地块无明确规划,按照《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36600-2018)要求,对于规划用途不明确的地块,适用第一类用地标准评价。

1现场采样和检测

本次调查2022616-78对项目地块进行了钻探采样,地块采用判断布点法+系统布点法在地块内共布设78个土壤采样点位,地块外布设1个对照点,共采集土壤样品447地块内390组,地块外对照点2,另采集55组土壤现场平行样品,全部进行检测分析土壤检测因子包括:pH、VOC全项(HJ 605)、SVOC全项(HJ 834)、重金属(砷、六价铬、镉、铜、铅、汞、镍)、石油烃(C10-C40)、氰化物、氟化物、硫化物、吡啶、喹啉、二噁英类(总毒性当量);

本项目采集的所有土壤样品全部由经计量认证合格的河北碧蓝环境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检测分析,目前已提供了全部检测样品的检测报告及质控报告

2检测结果分析

根据地块土壤样品检测结果,地块内测定的78个采样点位共445组土壤样品中,重金属仅六价铬未检出,其他均有检出。其中砷在部分点位超出本次调查所选筛选值,超标点位位于事故池,分析原因可能为拆除后厂区平整、回填所致。

挥发性有机物检出26项,仅苯在部分点位超过本次调查所选筛选值,超标区域为粗苯区域、空地,粗苯区域超标原因可能为粗苯区油库、洗苯塔、脱苯塔等生产、拆除过程中洗油等泄漏、遗撒,经雨水淋溶、下渗所致;空地超标原因可能为曾用建筑垃圾、煤渣、焦渣等进行回填,经雨水淋溶、下渗所致。

半挥发性有机物检出32项,其中萘、苯并[a]蒽、苯并[b]荧蒽、苯并[a]芘、茚并[1,2,3-cd]芘、二苯并[a,h]蒽、喹啉等因子在部分点位超出本次调查所选筛选值,超标点位包括S2(焦油储罐)、S3(机械化氨水澄清槽)、S6(电捕焦油器)、S7(初冷塔)、S13(熔硫釜)、S17(洗苯塔)、S32(煤场)、S34(煤场)、S53(煤塔)、S57(晾焦台)、S74(磅房)主要为煤场区域、焦炉区域、冷凝鼓风区域、脱硫区域、洗脱苯区域等,煤场、焦炉区域超标原因可能为煤气的大气沉降;冷凝鼓风区域超标原因可能为焦油储罐、机械化氨水澄清槽、电捕焦油器、初冷塔等生产及拆除过程中焦油泄漏、遗撒,经雨水淋溶、下渗所致;脱硫区域超标原因可能为煤气的大气沉降;洗脱苯区域超标原因可能为洗苯塔等设施生产及拆除过程中洗油泄漏、遗撒,经雨水淋溶、下渗所致。

氟化物、氨氮、硫化物、氰化物等均有检出,检出浓度均未超过本次调查所选筛选值。

石油烃(C10C40)在洗脱苯区域、焦炉区域点位超过本次调查所选筛选值,洗脱苯区域超标原因可能为洗苯塔等生产、拆除过程中洗油等泄漏、遗撒,经雨水淋溶、下渗所致,焦炉区域超标原因可能为焦炉生产及拆除过程中焦油遗撒所致。

二噁英类(总毒性当量)在冷凝鼓风区域、焦炉区域、宿舍点位超过本次调查所选筛选值,分析原因可能为炼焦工序产生的煤气经大气沉降等途径污染表层土壤。

3调查结论

本次调查地块中土壤重金属(砷)、挥发性有机物(苯)、半挥发性有机物(萘、苯并[a]蒽、苯并[b]荧蒽、苯并[a]芘、茚并[1,2,3-cd]芘、二苯并(a,h)、喹啉)、石油烃(C10C40)、二噁英超过本次调查所选用的筛选值。可能存在健康风险,需开展详细调查工作,进一步采样和分析,确定土壤污染程度和范围

三、联系方式

业主单位:邯郸市生态环境局磁县分局

联系人:赵俊强

联系电话:19333035366

日期:20221111

调查单位:北京伦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罗经理,13581833546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超前路37号院162B0256

四、公众意见提出方式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对本项目有生态环境相关意见的,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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