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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磁县宏鹏化工实业有限公司(钛白粉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的公示
一、项目概况
磁县宏鹏化工实业有限公司(钛白粉厂)地块位于河北省邯郸市磁县磁州镇恒泰路3号,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14°20′45.37″、北纬:36°21′54.06″,占地面积为34528.92m2(约51.79亩)。地块东侧为钢材市场和农田,南侧为村庄和恒泰路,西侧为滏阳河和村庄,北侧为农田和李庄村。调查地块1988年建厂之前为农田;1988年-2009年为磁县宏鹏化工实业有限公司(钛白粉厂),主要从事钛白粉生产。2006年经过改扩建,规划产能由2000吨增加至1万吨,生产工艺基本未发生变化,至2009年停产前,仅水洗、煅烧、原料粉碎等生产线投入使用,新建酸洗生产线尚未完工;2009年厂区陆续拆除污水处理区、酸解房、锅炉房等生产设施。2020-2021年厂区北部、东部区域外租给红玉彩钢有限公司、远拓建材租赁厂作为仓库使用;北部区域外租给废品收购站、废钢回收站。2022年3月现场踏勘时,地块内原辅材料均已清空,地块内的主要生产设备、构建筑物部分保留,外租区域已停产搬迁。本项目调查地块目前无明确规划。
二、调查结论
2022年2月,经公开招投标,我公司北京伦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中标了本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2022年7月10日-7月13日进行了土壤采样工作,7月23日进行了地下水采样工作。并由第三方检测单位河北碧蓝环境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检测。我单位针对检测结果进行了深入分析,最终编制完成了《磁县宏鹏化工实业有限公司(钛白粉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目前调查地块无明确规划,按照《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36600-2018)要求,对于规划用途不明确的地块,适用“第一类用地”标准评价。
(1)现场采样和检测
我单位于2022年7月10日-7月13日对项目地块进行了钻探采样,地块采用判断布点法在地块内共布设21个土壤采样点位,共采集土壤样品127组,另采集16组土壤现场平行样品,全部进行检测分析。土壤检测因子包括:pH、GB 36600-2018基本45项、石油烃(C10-C40)、多氯联苯、锌、锰、氨氮、水溶性氟化物、苊烯、苊、芴、菲、蒽、荧蒽、芘、苯并[g,h,i]苝、糠醛、喹啉,共计62项。
2022年7月23日对项目地块地下水进行采样,布置7口地下水采样井,地块外布置1口对照井,共采集地下水样品9组(包含1组平行样)。地下水检测因子包括:《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表1中35项地下水质量常规指标因子(微生物指标和放射性指标除外)、镍、石油烃(C10-C40)、多环芳烃16项共计53项。
本项目采集的所有土壤、地下水样品全部由经计量认证合格的河北碧蓝环境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检测分析,目前已提供了全部检测样品的检测报告及质控报告。
(2)检测结果分析
根据土壤样品的检测结果:土壤中重金属(汞、锰)、半挥发性有机物(苯并[a]芘)超过本次调查所选用的筛选值。
根据地下水样品的检测结果:地下水色、嗅和味、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铁、锰、铜、锌、铝、挥发性酚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耗氧量、氨氮、钠、亚硝酸盐、硝酸盐、氟化物、碘化物、汞、砷、镍共计24项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水质量标准。
(3)调查结论
目前调查地块无明确规划,按照《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36600-2018)要求:对于规划用途不明确的地块,适用“第一类用地”标准评价,根据本项目土壤检测报告统计分析结果,地块土壤已受到重金属(汞、锰)、半挥发性有机物(苯并[a]芘)污染;地下水已受到重金属、挥发性酚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氟化物、碘化物等因子的污染。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该地块土壤及地下水检测因子超过相关标准限值要求。可能存在健康风险,需开展详细调查工作,进一步采样和分析,确定土壤、地下水污染程度和范围。
三、联系方式
业主单位:邯郸生态环境局磁县分局
联系人:赵俊强
联系电话:13315017185
日期:2022年11月11日
调查单位:北京伦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罗经理,13581833546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超前路37号院16楼2层B0256
四、公众意见提出方式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对本项目有生态环境相关意见的,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