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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龙观国际信息产业基地二期(一)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CP01-0801-0011~0027等地块)
调查报告公示信息
本项目调查地块为回龙观国际信息产业基地二期(一)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CP01-0801-0011~0027等地块)。地块位于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定泗路与回昌东路交口西南侧,地块中心坐标40.108988°,116.301703°,参照委托单位所提供拐点确定总地块总面积196408.078 m2。地块东至回昌东路,南至七辛北街,西至朱辛庄中路,北至定泗路。调查地块历史用地主要为农业用地和电动车配件批发市场,为落实昌平回龙观国际信息产业二期项目的建设,改善区域周边环境和完善配套设施设置等,北京未来科学城置汇建设有限公司负责本次土地开发项目的建设,委托北京伦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开展本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2022年11月10日,北京市昌平区生态环境局会同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昌平分局组织召开了《回龙观国际信息产业基地二期(一)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CP01-0801-0011~0027等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专家评审会。报告通过了专家评审会,并出具了专家评审意见。会后北京伦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根据专家意见对报告进行了认真修改和完善。现对地块基本信息及调查情况进行公示。
1、调查结论
一、地块污染识别结论
通过对调查地块相关资料进行分析总结,结合调查地块现场踏勘与人员访谈了解到的情况,经分析整理得到污染识别结论如下:
(1)通过地块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和分析、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并完成地块及其周边主要生产活动与环境状况分析调查。本次调查地块在历史生产过程中涉及农田、林地、电动车配件批发维修的经营活动。
(2)通过调查,该地块2005年之前为农田,2005年至2020年为地块东侧为林地,西测为工商业用地和农田。地块北侧中部靠近路边的部分区域在2017年-2019年作为停车场。2020年之后平整为空地。经营过程中可能对本地块造成土壤和地下水中重金属、多环芳烃和石油烃(C10-C40)污染。
(3)调查地块周边1000 m范围内未出现过污染事故。周边企业的潜在关注污染物可能通过大气降尘、地表径流、地下水污染扩散迁移,造成本地块的污染,关注污染物为重金属铜、镉、铅、镍、汞、1,2-二氯乙烷、苯系物(苯、甲苯、乙苯、二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多环芳烃(萘、苯并(a)蒽、䓛、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苯并(a)芘、茚并(1,2,3-cd)芘、二苯并(a,h)蒽)、石油烃(C10-C40)。
(4)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中规定的“若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表明地块内或周围区域存在可能的污染源”,则需要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确定污染物种类、在土壤及地下水中的浓度(程度)和空间分布。
基于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结论,本项目需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中采样分析阶段的工作,主要对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进行采样分析,检测污染物的浓度水平,判断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是否受到污染。。
二、地块调查结论
本次第二阶段采样分析阶段,共完成55个土壤取样孔, 8个地下水监测井,共采集土壤样品240个,地下水样品8个。土壤检测GB 36600-2018中表1的 45项基本指标、pH、石油烃(C10-C40)。经检测分析,大多数土壤中存在铜、镍、铅、镉、砷、汞,少量土壤样品存在挥发性有机物有甲苯、乙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四氯化碳、石油烃(C10-C40)、萘、苯并(a)蒽、䓛、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苯并(a)芘、茚并(1,2,3-cd)芘,污染物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其余污染物均未检出。
地块地下水中浊度、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硫酸盐、氟化物、耗氧量、锰、钠超出地下水III类标准,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级地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的通知》(北京市人民政府,京政发〔2015〕33 号,2015 年6 月15 日),本地块不在保护区范围内。根据《关于划定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的通知》昌政发〔2015〕15号,本地块不在保护区范围内。该层地下水亦不作为饮用水开采使用,在此前提下,这些超标指标对后续地块的开发利用不构成环境风险。
综上所述,通过对回龙观国际信息产业基地二期(一)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CP01-0801-0011~0027等地块)开展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判断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满足后期用地规划条件下的用地需求,无需开展进一步的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
2、建议
基于本次调查结果及分析,确定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遵循从严管理的要求,对本地块的后续开发管理提出如下建议:
(1)地块浅层地下水存在多种指标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III类标准值,后期土地使用权人应加强对地下水的管理,不得开采直接作为饮用用途。
(2)在本地块开发过程中,须严格依法依规落实现场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施工过程需对机械设备的现场修理、施工机械燃油管理等方面加强管理,避免施工不规范造成污染。
(3)因本地块目前为空地,应保持地块巡查,严格检查外来填土,禁止垃圾违规倾倒等行为。
3、联系方式
业主单位:北京未来科学城置汇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经理
联系方式:13521988467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人民政府南楼2层207房间
地块调查单位:北京伦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罗经理,13581833546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超前路37号院16楼2层B0256
4、公众意见提出方式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对本项目有生态环境相关意见的,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