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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恒丰顺铸管有限公司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信息
本次调查地块为邯郸市峰峰恒丰顺铸管有限公司,块位于河北省邯郸市峰峰矿区苏一村西北,地块面积为74638.78m2(约112亩),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14°07'38.49"、北纬:36°23'01.57",地块西侧紧邻邯郸市双龙煤炭洗选有限公司,北侧紧邻峰峰矿区东晟物资有限责任公司,南侧隔乡道为农田,东侧为农田。调查地块历史为钢铁企业,主要生产工序包括烧结、炼铁、铸铁、烧白灰等。目前调查地块无明确规划,按照《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36600-2018)要求:对于规划用途不明确的地块,适用“第一类用地”标准评价。
2021年2月,北京伦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接受委托后正式开展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2022年1月20日,邯郸市生态环境局会同邯郸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视频形式(会议号:447 893 421)组织召开了《邯郸市峰峰恒丰顺铸管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专家评审会。报告通过了专家评审会,并出具了专家评审意见。会后北京伦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根据专家意见对报告进行了认真修改和完善。现对地块基本信息及调查情况进行公示。
1、调查结论
一、地块污染识别结论
通过对调查地块相关资料进行分析总结,结合调查地块现场踏勘与人员访谈了解到的情况,经分析整理得到污染识别结论如下:
(1)通过地块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和分析、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并完成地块及其周边主要生产活动与环境状况分析调查。本次调查地块在历史生产过程中涉及农田、钢铁企业的经营活动。
(2)通过调查,该地块2010年之前为农田,2010年-2018年为邯郸市峰峰恒丰顺铸管有限公司,主要产品为铁水、生铁、白灰等。经营过程中可能对本地块土壤和地下水造成重金属、多环芳烃、硫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污染。
(3)调查地块周边1000m范围内未出现过污染事故。地块周边主要为洗煤厂、储煤场,大部分已闲置,潜在关注污染物为重金属(砷、汞、镉等)、硫化物、氰化物、酚类、多环芳烃。潜在关注污染物可能通过大气降尘、地表径流、地下水污染扩散迁移,造成本地块的污染。
(4)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中规定的“若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表明地块内或周围区域存在可能的污染源”,则需要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确定污染物种类、在土壤及地下水中的浓度(程度)和空间分布。
(5)基于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结论,本项目需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中采样分析阶段的工作,主要对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进行采样分析,检测污染物的浓度水平,判断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是否受到污染。
二、地块污染识别结论
本次第二阶段采样分析阶段,地块内共布设42个土壤点位,共采集土壤样品163组(包含17组平行样)、25个二噁英样品,检测因子为pH、VOC56项、SVOC60项、重金属(砷、六价铬、镉、铜、铅、汞、镍、锌)、石油烃(C10-C40)、氰化物、氟化物、硫化物、氨氮、二噁英类(总毒性当量)、多氯联苯(总量)共计131项。地块内共布设采集10个异常点位排查点,共采集34个土壤样品 ,检测因子分别为石油烃(C10-C40)、重金属(砷、六价铬、镉、铜、铅、汞、镍、锌)。检测结果显示该地块土壤重金属(铅)、石油烃(C10~C40)表层样品超过相关标准限值要求,对超标点位进行异常点位排查,排查结果土壤重金属(铅)、石油烃(C10~C40)均未超标,予以排除。
综上所述,通过对邯郸市峰峰恒丰顺铸管有限公司地块开展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判断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满足第一类用地规划条件下的用地需求,无需开展进一步的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
2、建议
(1)在本地块开发过程中,须严格依法依规落实现场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开发过程需对地块内的土壤及建筑垃圾妥善处理,不能随意外运倾倒;施工过程需对机械设备的现场修理、施工机械燃油管理等方面加强管理,避免造成污染。
(2)地块应保持地块巡查,禁止外来填土、外来垃圾违规倾倒等行为。
3、联系方式
业主单位:邯郸市生态环境局峰峰矿区分局
联系人:封科长
联系方式:18531011066
地块调查单位:北京伦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罗经理,13581833546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超前路37号院16楼2层B0256
4、公众意见提出方式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对本项目有生态环境相关意见的,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反馈。